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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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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過庭美學思想之論書法創(chuàng)作在書法創(chuàng)作上,孫過庭認為應當處理好乖與合、心與手、學與能、有法與無法的關系。在乖與合的關系上,他主張追求“五合"而力避“五乖”。他說:又一時而書,有乖有合,合則流媚,乖則彤疏,略言其由,各有其五:神怡務閑,一合也;感惠徇知,二合也;時和氣潤,三合也;紙墨相發(fā),四合也;偶然欲書,五合也。心遽體留,一乖也;意違勢屈,二乖也;風燥日炎,三乖也,紙墨不稱,四乖也;情怠手闌,五乖也。乖合之際,優(yōu)劣互差。五合之中,既涉及到主觀方面的因素,也涉及到客觀方面的因素。在孫氏看來,只有達到主客觀的融合與統(tǒng)一,才能創(chuàng)作出好的作品來!拔搴稀睆娬{的是進行書法創(chuàng)作應當具備的主客觀條件,而“五乖”則指出了進行書法創(chuàng)作的不利條件。在書法創(chuàng)作的主客觀條件中,其中主要是精神狀態(tài)的準備,所謂“得時不如得器,得器不如得志"。這是孫過庭對書法認識的深化。在孫氏以前,雖然也有對書法創(chuàng)作上主觀條件的強調,如王羲之在《題衛(wèi)夫人<筆陣圖>后》中說:“夫欲書者,先乾研墨,凝神靜思,預想字形大小、偃仰、平直、振動,令筋脈相連,意在筆先,然后作字”。但更多地是對創(chuàng)作客觀條件的強調,如王僧虔在《論書》中說:“夫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”而孫過庭在全面分析創(chuàng)作主客觀因素的基礎上,看重的是書法藝術創(chuàng)造的基本規(guī)律:主客觀的交融與統(tǒng)一。在此前提下,孫氏以為創(chuàng)作者的精神準備在諸種條件中是最為重要的,這一點合乎書法藝術的創(chuàng)作特征,也體現(xiàn)出孫氏對書法創(chuàng)作的認識超越了前人。啟功先生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,他說:“怎么樣寫適合自己的習慣,這只有個人的習慣問題,沒有絕對的標準,一定得用什么樣的紙,什么樣的筆,什么樣的墨,硯臺更不用說了。所以我覺得所謂四寶,沒有一個絕對的好壞標準,只要你使得習慣,寫起來特別有精神的那一種,就是最好的。”盡管啟功先生主要是從文房四寶來談書法的,但字里行間卻流露出對創(chuàng)作者精神的重視。對于“五乖五合”說,鄭曉華先生給予高度評價:“在孫過庭以前,書家對書法創(chuàng)作心理、環(huán)境及其他‘外圍’因素的關注和探討并不少見,但沒有這樣系統(tǒng)而全面。孫過庭此說提出之后,歷代論者再無置喙者,足見其思想深刻并富有概括力。"在心與手的關系上,孫過庭繼承了前人關于心手相應的理論,強調心手合一,心手雙暢。他多次談到心手問題:同自然之妙有,非力運之能成;信可謂智巧兼優(yōu),心手雙暢。假令薄解草書,粗傳隸法,則好溺偏固,自閡通規(guī).詎知心手會歸,若同源而異派;轉用之術,猶共樹而分條者乎?心不厭精,手不忘熟。嘗有好事,就吾求習,吾乃粗舉綱要,隨而授之,無不心悟手從,言忘意得,縱未窺于眾術,斷可極于所詣矣。無間心手,忘懷楷則,自可背羲獻而無失,違鐘張而尚工。孫過庭認為,在書法創(chuàng)作上要使手能準確地表現(xiàn)心,就需要在長期涵養(yǎng)之后的妙契神悟。書法不僅是“形學’’,更是“心學",不僅要察究自然,妙悟自然,更要融入自然,師法自然,使自然“人化",從“人化的自然"中見出人的本質力量來,并通過書法予以表現(xiàn),正所謂“同自然之妙有"。在孫氏看來,高妙的書法作品應該如自然那樣妙用天成,不勞人力。然而,孫過庭又認為,書法不能忽視工巧。悟出于心,巧形于手,雖有悟而無巧,心手相分,神不能統(tǒng)手,手不能出心,則心手必難雙暢。惟智巧兼優(yōu),方能心手雙暢。在這里,孫氏提出的妙悟與人工并重的思想,在中國美學史上具有一定價值。中國美學強調妙悟,但并不排斥人工。明代謝榛說:“一速而簡切,一遲而流暢。其悟如池中見月,清影可掬。若益之以勤,如大海息波,則天光無際。悟不可恃,勤不可間。悟以見心,勤以盡力。"至于書法創(chuàng)作的具體方法,孫過庭提出了“四法”,他說:今撰執(zhí)、使、轉、用之由,以祛未悟:執(zhí),謂淺深長短之類是也;使,謂縱橫牽掣之類是也;轉,謂鉤瑕盤紆之類是也;用,謂點畫向背之類是也。對于這四種基本的創(chuàng)作方法,宋曹在《書法約言》中以問答形式予以進一步解釋:“客謂射陵子曰:‘作書之法有所謂執(zhí),可得聞乎?’射陵子曰:‘非深淺得宜、長短咸適之謂乎。’曰:‘其次謂使,可得聞乎?’曰:‘非縱橫不亂、牽掣不拘之謂乎!唬骸沃^轉,可得聞乎?’曰:‘非鉤繯不乖、盤紆相屬之謂乎!唬骸沃^用,可得聞乎?’曰:‘非一點分向背,一畫辨起伏之謂乎!眻(zhí)、使、轉、用的真正內涵到底是什么,因孫過庭未詳加說明,后人難以確解。然就孫過庭自己簡單的說明來看,他的“四法’’涉及到了執(zhí)筆、運筆、結體和章法等內容。孫過庭認為,要創(chuàng)作出好的作品,必當經過“三時三變”的學習過程。他以為初學書法宜求平正,進而須求險怪奇絕,最后復歸平正,通過這樣一個否定之否定的三步曲,便能達到藝術的化境,也就是“人書俱老"的境界。孫氏強調年輕時要走平正之路,老老實實,無望速成,不慕奇險,所謂思通楷則,學入法度。然能入法亦應能出法,法度是通向書法藝術宮殿的臺階,但非終極,因而孫氏提出“務追險絕”的學習道路,就是為入法度而不為法度所拘。但在縱橫變化之后,又要歸于平正。這和開始時的平正迥然有別,開始之平正是法則上的平正,而險絕之后的平正則是一種平淡,是一種絢爛之極所達到的平淡。這種理論也被后人廣泛地運用于其他藝術批評,如蘇東坡曾說過:“大凡為文,當使氣象崢嶸,五色絢燦,漸老漸熟,乃造平淡。余以不但為文,作詩者尤當取法于此!(蘇軾《與二郎侄》)蘇軾所謂的“漸老漸熟,乃造平淡”,正與孫過庭“既能險絕,復歸平正”的審美理想一致。清代鄭燮也有類似說法:“四十年來畫竹枝,日間揮寫夜間思,冗繁削盡留清瘦,畫到生時是熟時!(鄭板橋《題畫詩》)書法創(chuàng)作離不開書家的積學和悟性。孫過庭指出,書家應通過自身的不斷學習達到對藝術的徹悟,他認為“蓋有學而不能,未有不學而能者也”,實為自己的甘苦之言。他曾說:余志學之年,留心翰墨,味鐘、張之余烈,挹羲、獻之前規(guī),極慮專精,時逾二紀,有乖入木之術,無問臨池之志。可見其本人對書法下過極深的功夫。他主張通過摹擬而學習古人,以為。察之者尚精,擬之者貴似",要求首先能達到與古人相似,否則的話,“縱欲搪突羲獻,誣罔鐘張,安能掩當年之目,杜將來之口。"他以為書法藝術非一朝一夕之功,必須經歷一個臨摹鉆研的過程,他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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