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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草書章法忌諱 發(fā)表于:2011-06-08 08:05 | 分類: 個(gè)人日記 閱讀:( 0 ) 評(píng)論:( 0 ) 1、 無畫眼:全篇顯平,無神采,終下人一等。 2、 無大破:全篇無大的留白,無破則無立。全篇?jiǎng)t平淡無奇且有擁塞的感覺。 3、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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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韻的生動(dòng),本于筆法,而成于墨法,有筆的輕重徐疾,不但可以產(chǎn)生韻律的變化,同時(shí)也可以產(chǎn)生用墨濃淡枯潤(rùn)的變化,但這種變化,對(duì)于楷書,特別是小楷來說,是微乎其微的,這不像行草那樣強(qiáng)烈,那樣震撼人心。 一般地說,小楷用墨宜濃一些,不宜太淡,太淡則傷神采,試觀古人作小楷,無有不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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