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陽明:內有圣賢為道之心,外有權宜處世之計
【盡信書,不如無書】
一、
智慧是人生的核心,它可以主宰著我們在面對事情的時候做出合理的反應,但智慧表現于外的時候,則需要有圓潤變通,因時制宜的狀態(tài),否則就是固執(zhí)呆板。
有一天,惟乾向王陽明請教孟子所說的“執(zhí)中無權猶執(zhí)一”這句話的含義。
所謂“執(zhí)中無權猶執(zhí)一”,意思就是堅持中庸的智慧雖然正確,但如果不知因時制宜,加以權變,否則就是偏執(zhí)。
而王陽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這樣的,他說:“中庸就是天理,就是易。隨著時間而發(fā)生變化,怎么能‘執(zhí)’而不變呢?所以很難事先確定一個標準,必須因時制宜。后代的儒生們?yōu)榱税训览黻U述的沒有缺漏,就去定一個個固定的模式,這正是所謂的偏執(zhí)了!
人生沒有固定不變的環(huán)境和條件,所以如果我們總企圖用一個固定的標準去解決人生的所有問題,那么當環(huán)境和條件有所變化的時候,那個標準就存在偏頗。
如果過度地執(zhí)著于在這一個標準之中,這就是偏執(zhí),哪怕這個時候你認為你所秉持的是中庸之道,但那也只是主觀的不符合客觀條件的認知,而不是能恰當解決當下問題的真正智慧。
所以我們內在要有圣賢為道之心,但是外在要有權宜處世之計,就是讓自己不固守于某一個標準和教條之中。
王陽明便舉了這樣一個例子,說后代儒生為了把道理闡述得沒有缺漏,就去定許多固定的模式,這正是所謂的偏執(zhí)。
其實這個現象在很多學者身上都經常出現,世間很多學者都存在這樣一種偏頗的認知,就是想要通過自己的努力,把世間所有的智慧闡述的通透徹底,并且天真的想要制定一個自以為正確的標準來闡述和規(guī)范世間所有的道理和行為。
但是卻不知,言語和文字其實本身就是一種形式,它并不能完全深刻和客觀地闡述實際生活本身,如果想用一種形式去概括和衡量客觀實際,那么這必然是一種妄見。
為什么說言語和文字只是一種形式,它不能完全闡述客觀事實本身呢?
“客觀事實”與“智慧”是同等的,因為實際生活不能用你自以為的方式完全闡述,而是要用心去體會,智慧也是如此,言語永遠只能傳達智慧,但不能通達智慧的本身,真正的智慧需要我們用心去體悟。
所以佛家有這樣一個說法: 無法可說。
就是因為法無定法,如果有一個法,是對另一個法的否定,是比量境界,已經不是法的最高境界,“說法者無法可說,是名為說法”,甚至一說就錯,所以才會有以心傳心,教外別傳,不立文字。
這些都說明了語言和文字本身的差距,而這也只是舉個例子。
既然語言和文字本身都不能表達智慧,那么當我們企圖借助語言和文字去闡述一個能涵蓋所有客觀環(huán)境,甚至解決客觀問題的智慧,那么這不也是一種妄論嗎?
二、
莊子說過一句話叫做:“語之所貴者意也,意有所隨。意之所隨者,不可言傳也,而世因貴言傳書。”
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:語言之所以受重視,是因為語言表達了某種意思,意思有所依附。意思所依附的東西,是難以用語言傳達出來的,世人卻珍視語言而傳授書籍。
在生活中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,我們在生活中會發(fā)現有這樣一種人,就是知道的知識越多,反而越容易被外在的知識禁錮,最后學的越多反而錯的越多,人生過的越是更加糟糕。
之所以存在這種錯誤,有一個最根本的核心,就是在不斷學習知識的過程中,總嘗試用自己所學到的知識,去解決生活中的所有問題,首先這個出發(fā)點就是有問題的。
因為我們在學習和成長的過程中,會形成一種獨特的屬于自己的“見解”,當然也可以叫做偏見,這個過程是我們意識不到的,哪怕你學了很多的知識,其實都是在為你的偏見服務,最后我們還意識不到偏見的存在,習慣性的以自己的偏見作為一種標準和框架去解決問題。
那么這樣一種本身就存在問題的出發(fā)點,如何能到達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呢?
所以,因時制宜才是我們應該領悟的重要前提。
不管處在什么樣的環(huán)境,首先要把自己放空,就像蘇格拉底說的一樣: “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一無所知”,淡化自己意識之中產生的偏見,當你不偏執(zhí)于自以為是的標準時,才能夠因時制宜的面對問題,利用你所學到的知識,依據客觀環(huán)境和條件來解決問題。
《刻舟求劍》的故事很多人都聽過:
有一個人在江中坐船的時候,弄丟了一把劍,然后在船上刻一個記號,到了岸邊的時候跳下水去撈自己的劍,遭到很多人的嘲笑。
在生活中,我們心里面永遠帶著一個“記號”去看問題,而不管我們的“船”行到什么樣的位置,當我們想得到“劍”的時候,還總想到岸邊之后再去撈上來,你說這種情況下,刻的“記號”還有意義嗎?
當你為自己的“記號”沾沾自喜的時候,卻不知道“記號”已經將你帶入了歧途。
盡信書不如無書,并不是說書本身是錯誤的,而是當我們學了書之后,就形成了一套固有的偏見,建立了一個自以為正確的框架,有了框架,思維就有了盲點與障礙,這樣的意識習慣便不能給我們提供合理的生活結果。
所以人生可以有標準,因為標準不管是對個人還是對集體,都能夠規(guī)范某些不恰當的行為,但是我們卻不能有框架,框架會約束我們因時變化的思維,將自己禁錮在一個無意義的圓圈之內。
作者|國學書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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