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(chuàng) 劉宅宅:請不要把魯迅與莫言混淆在一起
魯迅是中華民族的脊梁,而莫言的地位則無法與魯迅相提并論。然而,劉宅宅在其文章中卻試圖通過巧妙的方式將兩位作家扯在一起,顯露出其不正當?shù)囊鈭D。

有一篇文章中,劉宅宅討論了“凌遲”這一話題,并在其中將魯迅與莫言相提并論。文章稱:“關于凌遲的誤解流傳了幾百年,魯迅與莫言可能也都誤信了這些流言!彼M一步提到,魯迅在剖析中國人國民性時,曾指出中國人在施虐折磨他人這一點上,已經(jīng)達到了幾乎鬼斧神工的地步。繼而,諾貝爾獎得主莫言也創(chuàng)作了《檀香刑》,一部探討凌遲的小說。雖然這部作品被視為文學杰作,但它也被認為是現(xiàn)代文學史上最為令人不適的小說之一。

劉宅宅在文章中繼續(xù)援引了“學醫(yī)者”的觀點,他指出,廣為流傳的“凌遲犯人要受數(shù)千刀才能死亡”的說法,顯然不符合現(xiàn)代醫(yī)學常識。他還特別提到,若一個人承受了如此多的傷害,幾乎不可能存活,而所謂的“凌遲”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震撼和精神上的威懾。凌遲的目的,更多是通過極具視覺沖擊力的殘忍刑法,公開展示給群眾觀看,以達到嚇阻的效果。此外,劉宅宅還提到,雖然有記載表明受刑者在某些階段不再感受到劇痛,甚至露出“迷之微笑”,但這也未必能改變凌遲對精神的巨大打擊。
接著,劉宅宅總結道:“自近代以來,許多中國知識分子拿出凌遲的例子來論證民族性格的獨特與殘忍。雖然反思的方向沒有錯,但使用的例子或許不太合適。魯迅已經(jīng)不在了,莫言等人還需要多讀些書,尤其是卜正民等學者的作品。”

劉宅宅通過討論“凌遲”,明顯是在試圖為莫言的《檀香刑》辯護。言下之意,他認為魯迅與莫言都批判了凌遲,而兩者的批判實際上是相同的。然而,年輕的劉宅宅顯然沒有意識到,魯迅是中華民族的脊梁,而莫言不過是一個西方獎項的得主。
魯迅不僅是一位杰出的文學家,還是思想家、革命家、教育家和民主戰(zhàn)士,是新文化運動的關鍵人物之一。他的文學成就、文學批評、思想研究、翻譯等領域都有深遠的影響,尤其在東亞地區(qū),尤其在韓國和日本,魯迅享有極高的聲譽。毛澤東曾評價:“魯迅的方向,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。”

魯迅在《答有恒先生》一文中明確表達過對凌遲和滅族的強烈反感,他寫道:“對于凌遲和滅族,我曾表示過十分的憎惡和悲痛,我以為二十世紀的人群中是不應該有的。”這篇文章最早發(fā)表于1927年,魯迅通過公開信的形式,揭露了國民黨政權的反動行為,并且嚴厲抨擊了其屠殺共產(chǎn)黨人和革命青年的暴行。
魯迅在這篇文章中運用了“凌遲”的殘忍刑法,來類比國民黨對革命者的殘暴行徑。他的目標并不是單純批評凌遲,而是揭示國民黨反動派的恐怖統(tǒng)治,暴露其虛偽的面孔。通過這一深刻的比喻,魯迅呼吁人民覺醒,揭示了當時中國社會的黑暗與不公。
與此不同的是,莫言的《檀香刑》雖被贊為文學作品,卻在描寫凌遲的細節(jié)上顯得過于渲染。他通過極端的描寫手法,強化了凌遲的恐怖感,目的是吸引讀者的眼球,而忽視了對讀者心理的潛在傷害。莫言的描寫更多的是關注“凌遲”本身的血腥與殘酷,而非像魯迅那樣,通過這類暴力場景表達深刻的社會批判。

劉宅宅在文章最后強調,雖然許多近代中國知識分子在討論民族性時引用“凌遲”的例子,并未錯過其反思的方向,但他認為他們可能用錯了例子。而且,魯迅之所以批判“凌遲”,更多是出于對民族解放的深切關懷,而非僅僅為了揭露凌遲本身的恐怖。與此相反,莫言的作品更多是通過夸張與魔幻現(xiàn)實主義手法來吸引注意力,目的在于個人的藝術創(chuàng)作和商業(yè)利益。

因此,劉宅宅的結論顯然是對的:“莫言還需要多讀書”,了解魯迅生活的時代背景與自己所處的環(huán)境的本質差異。魯迅生活在白色恐怖、動蕩不安的時代,而莫言則生活在一個相對安定的新中國。魯迅的文學創(chuàng)作,充滿了為民族危亡而吶喊的力量,而莫言的作品更側重于個體的情感糾葛和歷史的浪漫化描述。顯然,魯迅作為中國文化的先驅,永遠不可能與莫言的地位相提并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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